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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农商银行员工行为“二十条禁令”

编辑日期:2021-03-30 阅读次数:

广德农商银行员工行为“二十条禁令”

 

一、严禁参与涉黄、涉黑、涉毒、涉赌(含网络博彩、赌球)等违法行为;

二、严禁参与洗钱、传销、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违法活动;

三、严禁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融资机构;

四、严禁挪用、盗取或出租出借个人账户过渡银行或客户资金;

五、严禁借婚丧嫁娶、生日、升学、乔迁之机,利用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客户,借机敛财;

六、严禁接受客户的宴请、礼品、购物卡、代金券;

七、严禁工作日迟到早退、午间饮酒、工作期间炒股、炒基金、玩游戏、网上聊天、购物;

八、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或违规停放机动车辆;

九、严禁个人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挂职;

十、严禁与中介或合作机构有利益往来或本人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十一、严禁铺张浪费,出入私人会所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十二、严禁向他人提供超出自身经济实力的担保,或以单位名义违规提供担保、承诺或出具保函;

十三、严禁利用借款、信贷杠杆炒房、炒股、炒基金、参与风险投资;

十四、严禁向客户借款或借款给客户;

十五、严禁利用信用卡套现、在网络平台借款;

十六、严禁隐瞒应报告的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

十七、严禁独自或伙同他人挪用、盗取银行或客户资金;

十八、严禁利用中介组织或掮客获得客户和业务;

十九、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泄露、倒卖、违规使用银行或客户信息;

二十、严禁违背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

上述员工行为“二十禁令”适用于广德农商银行在岗员工。对违反禁令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核减绩效、降低薪酬系数、警告记过、降职撤职、待岗、留用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外包员工比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