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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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

编辑日期:2023-02-16 阅读次数: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适用群体:

在签发行开立结算账户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产品特点:

1.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可以支取现金。

2.转账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业务办理提示

(1)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之日起1 个月。

(2)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3)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的,其申请人和收款人都必须是个人。

(4)汇票的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5)银行汇票转让时必须背书连续。